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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财政建设基础。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全面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任务明确到位。研究制定《市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财政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教育引导到位。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8月份选派处级领导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利剑护航》、《不可逾越的底线》,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经费保障到位。每年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二)坚持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提升财政制度建设水平。组织印发了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预算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政务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和城市绿地养护支出标准等一系列规范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的制度文件,推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按要求对撤地设市后至2020年期间我局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把集体研究讨论、合法性审核等环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围绕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制度法规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是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组织2名新调动到执法岗位的人员参加司法部门统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在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公开各项依法行政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四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处理,在局重大决策、行政复议、涉法涉诉案件、政府采购投诉、重大执法决定等事宜中提供法律意见,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签订合同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五是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健全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财政内控管理,全面修订了内控基本制度,防范内控风险隐患。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持续规范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组织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肃整治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对采购活动的执法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法治财政建设浓厚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0月25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新修改《会计法》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14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旨在提升财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教育。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的各项学法竞答、省司法厅每月“行政执法大讲堂”、市级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霍州署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党纪学习固根本 廉洁教育守初心”七一主题党日活动,激励财政干部进一步坚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纪法意识,守牢清廉底线,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推动财政党员干部每年至少网上或现场旁听庭审1次,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我局活动方案,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平阳广场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相关财政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遵守法律、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加强。少数干部职工还存在忙于业务工作多,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意识和能力尚显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方式比较单一,财政法治建设主要精力还放在完成规定动作上,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不够,宣传力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7月1日以“知戒守纪、正风肃纪,以优良作风护航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向全局党员干部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切实把纪法教育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精准施策强管理,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聚焦更好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瞄准体制机制运行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在完善制度体系、改进管理方式上持续用力,不断依法依规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印发了《临汾市本级预算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科学设定预算管理各环节办理时限,切实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出台了《临汾市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将项目评审限额调整至50万元,集中力量做好重大项目评审论证,促进财政预算评审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制定了政务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绿化管养质量及费用等支出标准,持续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全面梳理市直部门土地、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按照“调剂使用一批、经营提效一批、出让处置一批、依法整改一批”的思路,分类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集约高效利用。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接收、保管、处置工作流程,推动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有序、流转高效、处置及时;持续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定了各公司章程,明确了出资人与企业的权责范围,研究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指导企业建立符合实际发展的薪酬管理、内控管理、绩效管理等制度机制,确保企业治理体系运作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主动接受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做到带头尊重并依法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三)强化监督严纪律,坚决维护财经秩序。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经纪律的严肃性、震慑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认真落实《关于坚持厉行节约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意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勤俭办一切事业,节约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严格实行“三公”经费“双控”管理,202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压减比例2%;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全面修订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十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和18个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更好发挥内控机制作用,切实提升财政内部管理水平;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作用;
(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面制度,全链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切实增强财政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四)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各项工作,全力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形成决策用法、办事依法、监督执法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汾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临汾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